2017特色小镇调研报告(最新)
特色小镇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业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平台,下面是搜集整理的特色小镇调研报告。
特色小镇调研报告一:
为加快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小城镇差别发展与特色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干部队伍理论与实践水平,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浙江大学举办了“特色小镇建设浙江经验”研修班,全市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人员共65人参加了培训,除聘请专家和当地领导进行授课以外,还组织学员赴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丁兰智慧小镇、西湖云栖小镇等特色小镇现场考察,与当地政府官员、企业高管进行咨询互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浙江特色小镇建设情况
规划建设100个特色小镇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和产城融合发展战略作出的重大决策。
今年5月,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用五年时间通过“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验收命名”,创建100个特色小镇的目标,对特色小镇的概念及如何创建等作了具体规定,目前,浙江省首批37个特色小镇按照3年近期5年远期的规划正在稳步推进,其中约三分之一的特色小镇建设已初具规模。如杭州西湖云栖小镇,依托阿里巴巴、富士康等优势平台资源,集聚各类涉云企业近300家,涵盖APP开发、互联网金融、数据挖掘等多个领域。宁波市江北动力小镇,以高端海洋工程动力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发展新材料、机电与电子、信息与控制、新能源等上下游配套产业,打造了国内一流的高端海洋工程动力装备制造业。再如杭州市龙坞茶镇,以“龙井茶文化产业”为主导,集乡村旅游与民宿体验、文创产业及文化商业、运动休闲产业、养生健身产业于一体,成为全国最大的西湖龙井茶集散地和最具茶文化竞争力的特色小镇之一。
- 什么是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与“特色镇”,虽均有一个“镇”字,但指向却不尽相同。“特色镇”更注重行政地域概念,乡镇一级的意味更加浓厚;“特色小镇”则是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具有社区特征,传承和展示独特地方文化的载体。“特色小镇”区块概念更强,它既不是行政区划单元的“镇”,也不是产业园区的“区”,而是产业发展载体,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企业社区,是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空间边界明确的创新创业空间。一个乡村、一个园区、一个区域,均有可能成为特色小镇的建设对象。通过培育特色小镇,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 产业发展导向
根据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色小镇将聚焦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撑浙江未来发展的七大产业,兼顾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根雕、石雕、文房等历史经典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 具体要求
空间规范围,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规定每个特色小镇都要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凸显了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投资规模,每个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须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金融、科技创新、旅游、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投资额可适当放宽。此外,浙江省还要求所有的特色小镇必须建设成为3A级以上景区,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则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
- 政策支持
在组织协调方面,建立了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厅、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厅、统计局、旅游局、省政府研究室、省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为创特色小镇建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土地资源保障方面,对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新增的建设用地由各地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的特色小镇,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给予配套奖励,信息经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特色小镇则按60%奖励。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
财政支持方面,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
二、浙江省推进特色镇建设的几点启示
目前,浙江省通过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城镇化发展水平已跃居全国前列,全国千强镇浙江已占三分之一。浙江特色小镇的发展思路,为我市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如下:
- 一个产业(一个特色)
特色小镇以一个产业为龙头,拉长产业链,做真正的产业集聚。浙江提出,特色小镇必须是产业特色明显、自然资源丰富或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区,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并将其打造成为产业集中、专业化强、富有特色的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同时,注重引进资本、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产品档次与竞争力。在这方面,我市虽然也强调“一镇一业、错位发展”,但实际乡镇产业集中度较低,有的虽有特色产业,但市场优势不明显,产品档次以低端为主,如头桥镇医疗器械特色产业主要生产一次性输液产品,杭集镇日化特色产业主要生产宾馆一次性洗漱用品等。
- 一个主体(一个投资主体)
浙江提出,每个特色小镇均应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可以是国有投资公司、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政府重点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规划引导、资源整合、服务优化、政策完善等工作。因此,在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只提供规划、土地指标、税收返还(有税收才有返还),不但减轻了政府负债压力,也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责任与分工。如杭州西湖云栖小镇以阿里巴巴为战略合作伙伴,打造基于云计算产业的特色小镇;嘉兴海盐核电小镇围绕秦山核电站,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共建“中国核电城”;衢州龙游红木小镇则由年年红家具(国际)集团公司投资80亿元建设等。这种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的运作方式,有效解决了城镇化融资难的问题。
- 一个运作方式(市场化运作)
特色小镇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功能、社区特征的发展载体,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平台,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对特色小镇的发展具有关键的意义。浙江明确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借助企业招引企业,通过产业集聚产业,政府主要做好规划编制、完善政策、设施配套、评估奖惩等,大部分特色小镇成立了管委会,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开展沟通协调与服务,不直接干预企业的市场行为。
三、对推进我市乡镇特色发展的建议
当前我市乡镇经济实力总体较弱,2014年全市乡镇GDP在2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占50.7%,GDP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占15.49%,急需要通过特色发展,做优做特进而做大培强特色产业,强化产业就业支撑能力,实现转型升级。
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初步提出了“培育一批工业主导型、城郊农业型、生态休闲型、文化旅游型、商贸物流型特色镇”,结合浙江省特色小镇建设的经验与启示,我市下一阶段推进乡镇特色发展有两条路径,对比如下:推进特色镇建设其优势是符合省“十三五”规划对乡镇发展的要求,若“十三五”期间我省出台特色镇建设扶持政策,我市可迅速对接争取,且乡镇整体推进组织领导有力,打造成功后对乡镇自身转型升级推动作用明显;不足之处是乡镇整体推进投入大、周期长,在各乡镇现有经济结构下,形成显著特色困难,我省是否出台扶持政策具有不确定性。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其优势是从规划策划以及建设规模、周期和投入等方面来看易于打造,其形成的特色更加集中和显著,示范效应明显,且有成法可学;不足之处是小镇建设更多依靠市场运作,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缺乏省级政策支持的背景下,地方招商引资压力较大。
当前,随着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的不断上升,整体推进特色镇建设难度较大。而各乡镇在原有基础上,打造特色小镇,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与原来发展特色、发展基础和发展需求形成良好的互动,形成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形态更加符合当前乡镇发展实际需求,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
下一阶段,建议以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配合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特色发展和优化提升。
一是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在《扬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5-2020年)》、《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基础上,加快推进《扬州市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扬州市城乡统筹规划》及各县(市)规划编制工作,学习浙江省特色小镇做法,启动编制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扩大“美丽乡村”村级规划编制范围,形成市、县(市)、镇(乡)、村四级较为完整的城镇规划体系。
二是出台乡镇特色发展工作意见。围绕培育特色小镇,出台培育相关工作意见,针对我市产业优势和特色,按照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批准等程序,培育一批工业主导型、城郊农业型、生态休闲型、文化旅游型、商贸物流型、科技创新型、金融服务型特色小镇,打破行政区划,在市区、县市城区的周围或部分乡镇,探索设立一批特色小镇进行培育。如宝应县曹甸镇可围绕教玩具产业设立“教玩具小镇”,仪征市月塘镇可围绕茶叶种植加工和捺山生态公园打造“生态休闲小镇”,江广融合地带可围绕信息和文化产业打造“信息小镇”、“文化小镇”等。
三是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发挥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整合成员单位资源力量,制订完善加快城镇特色发展和优化提升的政策意见。同时推动各县(市、区)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特色小镇组织领导机构等。借鉴浙江特色小镇创建模式,研究制订我市特色小镇创建标准、考核办法,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创建成果进行客观评估。
四是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市级特色小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整体打包列入年度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所含子项目可享受重大项目优惠政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出让收益共享机制,将建设用地不紧张的一般乡镇通过土地增减挂钩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转让给所在县(市)的特色小镇所在地。按照节约集约的原则划定边界范围,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所在市和县(市)国土部门可适当给予指标倾斜。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按照市区每年1亿、县(市)每年5000万的盘子,分别设立市区和县(市)特色小镇培育专项引导资金,按照20%的比例给予补助,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特色产业项目建设,优先考虑特色小镇需要。对特色产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减半返还。推动商业银行、市金融集团、小贷公司为小城镇提供中长期贷款,各级财政视项目情况给予利息补贴。
特色小镇调研报告二
特色小镇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推手,是“十三五”国省政策支持的重要方向,也是郴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的重点工作。4月中下旬,市发改委调研组深入苏仙区飞天山镇、嘉禾县塘村镇、永兴县柏林镇、汝城县热水镇、桂阳县流峰镇、北湖区石盖塘镇等地就特色小镇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xx市特色小镇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引导和鼓励一批中心镇、特色镇、专业镇、边界口子镇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大十字城镇群为主战场和主形态,以产镇融合、城乡统筹为核心内容,以国家级、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为引领的特色小镇发展新格局。目前,我市初具雏形的特色小镇主要有:北湖区的石盖塘镇、鲁塘镇、保和镇,苏仙区飞天山镇、良田镇,资兴市黄草镇、白廊镇,桂阳县流峰镇、舂陵江镇,宜章县白石渡镇、梅田镇,永兴县柏林镇、便江镇、悦来镇,嘉禾县塘村镇、行廊镇,临武县舜峰镇、汾市镇,汝城县热水镇、三江口镇,桂东县清泉镇、沙田镇,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镇等。
1.空间特色鲜明,大十字城镇群带动特色小镇蓬勃发展
空间上,全市100多个乡镇以郴州大十字城镇群为核心,初步形成了“一核四极多点”、“城镇规模等级有序、空间布局合理、城乡共建共享”的城镇格局。大十字城镇群区域内拥有1个国家级高新区、6个省级园区,城镇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周边四个县城及城镇依托各地历史、文化、区位、地理、交通、人口、资源、环境、产业等基础和优势,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具有较强人口和产业聚集能力的特色小镇正在加速发展。持续推进交通建设及提质活动,郴州大道、郴永大道等城际干线建成通车,G107等国省干线加快改造,市域经济半小时经济圈初步形成,乡镇及行政村公路实现100%通畅,全面提升了乡镇综合承载能力,为特色小镇的发展和繁荣提供了必要条件。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绿化攻坚、棚户区改造和城乡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的推进也直接促进了特色小镇发展。
2.产业特色鲜明,产镇融合、因地制宜成为特色小镇发展的主要特点
特色小镇均以自然资源、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为条件,因地制宜积极培育休闲旅游、种养、锻铸造、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形成了各自的产业特色和产业支撑,如:北湖区石盖塘镇(工业小镇),我市最早建成的省级工业小区,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先进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来势好,2015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83.6亿元,增长36.8%;苏仙区飞天山镇(山水小镇),背靠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和六寨沟公园,集旅游、休闲、娱乐、餐饮、采摘和购物为一体的高端休闲旅游产业来势较好;资兴市黄草镇(风情小镇),位于东江湖国家5A级景区内,享有“江南水中镇,东江湖中花”美誉,依托东江湖生态优势以及东江漂流、雷公仙、通天仙、龙凤仙、金牛岛等旅游资源,生态休闲旅游、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较好;桂阳县流峰镇(电商小镇),具有“湘南名圩”、“小香港”美名,全镇电商从业人员约一万多人,广泛分布在广东、长沙、郴州、桂阳等地;宜章县白石渡镇(新型工业化小镇),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镇,培育了精细化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建筑材料3个优势产业。
3.创新特色鲜明,综合试点改革和简政放权不断优化特色小镇的发展环境
资兴市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郴州市作为市级城市,资兴市、桂东县作为县级城市,沙田镇、流峰镇、热水镇、梅田镇等作为镇级城镇,分别入选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嘉禾县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建设获得阶段性成效。北湖区华塘镇等36个镇获批国省中心镇,资兴市黄草镇等22个镇成为省级旅游历史文化特色镇,汝城县大坪镇等3个镇成为省级边界口子镇。国家在批复试点示范时,普遍要求各地编制实施方案,大胆推进改革创新,并在项目申报、资金下达、政策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特色小镇加快发展注入了活动和动力。乡镇机构改革尤其是撤乡并镇的扎实推进,加速了人口、产业、行政等资源的聚集,为打造特色小镇乃至特色名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扩权强镇试点改革,进一步向乡镇下放事权、财权、人事权和项目审批、综合执法等多种权限,全面提升乡镇对镇域经济发展的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一批镇域特色产业。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特色小镇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与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与困难,主要表现为认识滞后、产业不强、配套不优、要素紧缺等等,值得高度重视。
1. 认识滞后,统筹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从调研情况看,各级各地对特色小镇建设的认识都有待进一步加深。各县(市、区)普遍未将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到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来抓,政策支持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县两级都尚未出台特色小镇建设的纲领文件,没有对特色小镇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在规划引领、项目建设和资金保障上倾斜还不够。部分有基础的镇也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规划,未能将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到特色小镇建设上。广大群众对特色小镇的理解、支持还不够,自发组织、自觉参与的热情尚未激发,一旦有损其利益时,往往产生抵触情绪。
2. 产业不强,支撑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我市特色小镇建设从总体上看已经初具雏形,形成了“一核带动、多点布局”的良好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在业内特别是全省、全国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特色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培育发展仍然任重道远,产镇互促共生、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远未形成。有的特色产业总量不大,普遍存在分散式布局、粗放式发展、原始化积累等特点;有些特色产业价值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抵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没有形成品牌效应和辐射带动效应;龙头企业较少,规模偏小,产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
3. 配套不优,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市特色小镇一般都只具备基本的服务功能,服务设施简陋,配套建设短缺,整体功能还不完备。小镇环境不美,镇区规划建设滞后,街道狭窄,建筑杂乱,绿化稀少。环境卫生治理、车辆乱停乱摆等问题较为突出,道路硬化、供电通讯、排水管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塘村镇仅锻铸造产业发展一家独大,其他旅游、商贸、物流等产业严重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镇容镇貌有待整治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待加大投入和保护力度,其他如柏林镇、石盖塘镇等小镇也有类似问题。
4. 要素紧缺,资源聚集整合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特色小镇建设最大的制约就是资金、土地和人才。建设资金不足,目前多数小镇为基础设施建设都负债累累,塘村镇负债1620万元,热水镇负债超过1亿元。土地要素制约紧,小镇建设发展需要占用部分农田,土地调规涉及面较大,调规难以到位,制约新镇区建设工作的推进。专业性、技术性人才严重缺乏,如以旅游产业为主导的汝城县热水镇、苏仙区飞天山镇面临边“建”边“管”的状况,缺乏专业人才的指导与管理。另外,生产要素集聚和经济辐射功能偏弱,弱化了对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凝聚力,尤其是影响与弱化了对大客商、大资金、大项目、高精尖技术的吸引力、凝聚力。
三、浙江特色小镇先进经验及做法
浙江省从20XX年开始着力引导和培育特色小镇。目前,浙江已分两批共公布了79个特色小镇省级创建对象和51个省级培育对象。特色小镇建设已经成为浙江省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大战略,获得了习总书记、克强总理、高丽常务副总理等多方肯定并显示出勃勃生机和巨大潜力。总结起来主要有4个方面的先进经验:
1. 新在“非镇非区”的内涵概念。空间上,特色小镇有着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功能、社区特征融合叠加的发展载体,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企业社区。理念上,特色小镇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单元、生活区和工业园区,不是简单的以业兴城,也非以城兴业,而是在充分借鉴国外特色小镇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生产、生活、生态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独立区域。
2. 新在“一镇一业”的产业定位。一是定位“一镇一业”。浙政发[2015]8号文件明确要求,所有特色小镇的创建、培育和发展必须聚焦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时尚、金融、高端制造等七大万亿省级产业和茶叶、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来建设,不搞同质竞争。二是培育“单打冠军”。每个特色小镇瞄准上述产业中的最有基础、最有优势、最有发展潜力的产业来建设,每个历史经典产业原则上只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小镇,突出培育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产业“单打冠军”。如西湖云栖小镇主攻云生态产业,余杭梦想小镇主攻“互联网+风险投资”,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绍兴诸暨袜艺小镇、柯桥黄酒小镇等都形成了特色优势产业。三是实现集群发展。每个小镇都要围绕主攻产业,紧扣产业发展趋势,瞄准高端产业发展方向,不断向两端延长产业链条,形成集群发展和规模效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如诸暨大唐袜艺小镇,通过完善产业配套和上下游产业链条,企业生产成本可以降低20%以上。
四、我市特色小镇发展思路和建议
特色小镇是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业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平台。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和“兴产业、强实体、提品质、增实效”总要求,把特色小镇作为“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在遵循产镇融合理念的基础上,找准发展定位,注重突出各地的特色、优势和潜力,坚持以产业为城镇发展的基础,让城镇成为产业发展的载体,形成“一镇一业”特色,培育一批产业突出、环境优美、产城融合的新型特色城镇,致力于打造一批湖南省产镇融合示范名镇,形成产业投资和融合发展集聚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 抓住机遇,开展特色小镇建设试点
2月份,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门的新闻发布会重点推荐浙江和贵州特色小镇建设,可以预见未来几年特色小镇建设将成为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加速农业人口市民化和培育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相关政策正在酝酿和起草之中。我省也即将在年内开展“产镇融合”试点示范。我市应抢抓机遇,趁势而上,抓紧启动实施特色小镇培育计划,尽快研究制定特色小镇配套政策。目前,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市发改委经过认真研究已将苏仙区飞天山镇、嘉禾县塘村镇、永兴县柏林镇、汝城县热水镇、桂阳县流峰镇等5个建制镇作为我市申报第一批全省产镇融合示范镇名单报送至省发改委,下一步将主动汇报,加强衔接,尽量多争取几个特色小镇挤入省级示范点,为争取国家级示范试点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建议先在每个县市区范围选择1个镇开展特色小镇建设试点,并完善特色镇产业培育、规划设计、镇容镇貌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机制,市里每年进行评比,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特色镇奖励50-100万元。通过以点带面、抓点扩面,突出对全市特色小镇建设的示范和引领。出台试点镇扶持政策,市级层面设立特色小镇开发建设专项扶持资金,试点镇所在县(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鼓励特色小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先导”市场运营模式,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格局。试点镇所在县(市、区)要明确并落实各项税费减免、用地保障、人才引进等政策,着力破解特色小镇建设要素制约问题。各级各部门积极引导具有特殊技能的农民工、大学生甚至海外留学生聚集在特色小镇创业创新,加速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浓厚氛围,努力为特色小镇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 准确定位,因地制宜做好科学规划
规划是引导产业发展的龙头,是指导城镇发展的科学依据。建议市级层面立足于“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强化特色小镇顶层设计,科学编制特色小镇布局规划。各特色小镇要立足于本地的特色产业、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本着“重本色、创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发展规划,用规划指导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编制要把握好发展特色产业、挖掘本地文化、服务旅游和便利生活等多重功能,合理构设项目和载体,将产业融入镇区。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
3. 突出特色,做强做实做大支柱产业
各特色小镇要立足于本身的特色产业基础,面向市场需求,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并加以整合,从而确立特色鲜明的产业定位,坚持立足于“一镇一业,一镇一特色”,培育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影响力的特色小镇。以产业为基础,重点打造五大类特色小镇,即飞天山镇、热水镇、黄草镇等旅游风情特色镇,石盖塘镇、鲁塘镇、五里牌镇、柏林镇、塘村镇等工业特色镇,良田镇、流峰镇、白石渡镇、安平镇等商贸物流(含电子商务)特色镇,舜峰镇、清泉镇、永乐江镇等农产品及加工特色镇,大坪镇、三江口镇、南强镇等边界口子特色镇。高度重视优质市场主体的引进和培育,灵活运用金融、财税、投资、土地、环保等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联大靠强、转型升级和提质发展。在打造特色产业来支撑小城镇建设的同时,着重考虑发展其他配套产业,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活。
4. 加大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参与
切实加大对特色小镇建设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逐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小镇居民提高认识,自觉参与特色小镇的建设,使小镇真正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内外一致、人与自然协调的亮丽风景线。鼓励新闻媒体开设专题宣传节目对我市特色小镇的建设进行系列宣传,邀请国内外主要媒体前来考察、采访和报道,组织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活动,不断提高特色小镇知名度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