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东平)国际露营大会越野行走竞速赛规程
来源:小编推荐
添加时间:2014-06-05
第一章 总则
一、 比赛地点,时间,项目。
地点:东平湖中心码头
时间:2014年7月27日
地点:东平湖中心码头
时间:2014年7月27日
项目:越野行走(持杖行走)团体户外穿越11公里
二、参赛人员
每队参赛人数5人,其中至少2名女性。
中青年组18-50岁
老年组 50-65岁
三、 器材
为保证专业性和安全性,须使用国际越野行走联合会中国委员会的指定器材
记录比赛时间的打卡器。(定向越野的打卡器)(乐嘉)
四、比赛名次和得分
参赛各队分批次出发,集体到达终点后,以该队最后一名的成绩为该队的成绩。
根据比赛用时确定比赛名次,用时少的名次列前。
比赛用时 = 裁判计时 + 比赛违规罚时
第二章 竞赛方法和评分
一、户外穿越竞赛的规定
1、起走
1)所有队员佩戴号码布,两手各持手杖,戴好手杖腕带,每名队员配备一个打卡器。
2)比赛分成30个组,每两队一个组,一起打卡出发。各组之间每隔15秒依次出发。中青年组出发在前,老年组随后出发。
3)各队列于起点线后,当发令员“鸣枪”,运动员听到枪声后,各队方可向前行进。
2、途中
按规定的行进路线行进,至折返点打卡返回。
3、终点
各队到达终点后打卡通过。随后再次打卡,取比赛用时单。计算机自动计算出该队比赛成绩。
4、其他规定
1)每队服装统一,佩戴号码布。
2)比赛的出场顺序在赛前由指定人员抽签决定。
3)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二、取消比赛资格的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均取参赛队比赛资格。
1、队员未在折返点打卡,所在队伍没有成绩。
2、参赛队有队员连续跑步或较长时间行走手杖没有触地。
3、一只手持两支手杖行进。
三、比赛名次的确定
1、裁判计时
使用打卡器计时,打卡器显示的时间为裁判计时。
2、竞赛违规罚时
1)参赛队未按规定路程的行走,判罚加时3分钟;
2)跑步行进(出现人眼可见的双脚腾空),若有两名裁判同时对某一队员做出了判罚,则给予该队3分钟的加时处罚。
3)持手杖未系腕带。若有两名裁判同时对某一队员进行了判罚,则给予该队3分钟的加时处罚。
4)每迈一步,须有一只脚和一支手杖触地。手杖未触地行进,若有两名裁判同时对某一队员做出了判罚,则给予该队3分钟的加时处罚。
3、比赛成绩计算
计算机自动计算各队的比赛成绩(各队最后一名到达的队员成绩+该队比赛违规的罚时)。
4、关门时间
各打卡点和终点设“关门时间”,超过关门时间未能到达指定打卡点或终点,该队的比赛没有名次。
四、奖励办法
1、每组奖金总额15000元,两个组合计30000元
2、奖杯和奖牌
1)各队一等奖发奖杯,二等奖三等奖发奖牌
2)全体队员发奖牌和成绩证书
五、报名费
报名费每参赛队750元。每队5人。老年组30个队,中青年组30个队。报完为止。(每队提供鲁滨逊越野行走两节手杖五副,杆套五个,价值2500元).
六、弃权与申诉
1、弃权
1)点名时超过检录时间三次呼叫未到者按弃权论。
2)中途退出比赛者为弃权。
2、申诉
1)对运动员参加比赛资格有异议,应在大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或裁判长书面提出,在未有结果前,应允许该队员参加比赛。
2)参赛运动员若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意见,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作最后的裁决。
第三章特殊情况处理
一、参赛队员更换
确认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确因伤病或特殊情况需更换,必须在比赛开始前24小时持大会医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由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
二、裁判员纪律与处罚
参考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国体育竞赛裁判纪律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赛队纪律与处罚
1、拒绝领奖者取消所有成绩与名次。
2、对不遵守大会其它相关纪律、不尊重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有意干扰比赛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第四章 报名要求
一、参加交流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大会组委会对参加交流人员的身份证和健康证明予以审核。
二、参加交流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参加交流人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在组委会。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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